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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和浩特地方税务局
通讯地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六路
政务电话:0471-3358479
邮政编码:0100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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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信息列表: |
| 新闻标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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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市地税局举办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”培训班[2008.04.03] |
| 新闻内容: |
3月20-23日,呼市地税局举办了全系统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》培训班,此次培训班共分两期,每期两天,培训人员共计1332人,占全系统在岗人数的83.15%。这次培训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,授课老师与参训人员紧密配合,使培训获得圆满成功,取得良好效果,达到预期培训目的。
新的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于2008年1月1日实行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局2008年重点工作安排,为实现全市地税工作的总体目标,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,构建和谐团队,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,围绕税收一线业务需要,注重业务技能培训和实用性培训,切实促进干部队伍整体业务素质的提升。这次培训主要有以下特点:
一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,确保了培训的顺利开展
这次培训市局党组高度重视,市局王茂林局长从培训筹划各个方面给予了高度重视,批示“要认真组织好培训”,分管局长胡春国从培训程序等细节给予了指导。各征管局把这次培训列入重要工作日程,统筹安排,率先垂范,严格管理,确保了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二、整齐着装,认真听讲,体现了团队整体精神面貌
这次培训要求全体参训人员统一着税装,整齐规范,进一步加强了每个参训税务干部的组织纪律性。同时,按单位规划座位,参训人员按姓名标签对号入座,确保了会场秩序井然有序,反映了税务干部的整体形象。
三、与税收实际相结合,促进全体税干业务水平的提高
在讲解过程中,授课老师将国家税收法规、条例及地方法规同税收工作实际紧密结合,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,进行案例剖析,激发了大家的学习兴趣,参训人员认为,经过短暂的两天学习,解决了很多疑难问题,提高了自己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。
通过培训,使呼市地税系统广大税干能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的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和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将所学知识运用到税收工作实践,促进税收事业的全面进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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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时间: |
2008-04-03 |
发布部门: |
宣教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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